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

自由電子報 - 永和山水庫逼債致死 2人判14年定讞

自由電子報 - 永和山水庫逼債致死 2人判14年定讞: "男子鍾漢庭不滿友人林冠程積欠58萬債務未還,夥同李簡旭等人將他挾持,鍾漢庭等人還將他帶往永和山水庫一處塑膠竹筏逼債,林不慎落水,鍾等人見死不救,致林失溫溺斃。

最高法院昨依殺人罪判鍾、李2人各14年徒刑,共犯陳慶霖則依妨害自由罪判2年徒刑,全案定讞。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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