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

前造橋鄉長認賄選 判緩刑五年|地方新聞|中時電子報

前造橋鄉長認賄選 判緩刑五年|地方新聞|中時電子報: "前苗栗縣造橋鄉長陳鳳英,因當選無效定讞被解職,被控賄選部分,一審被判二年徒刑,因陳鳳英坦承行賄,台中高分院昨日判決,予以緩刑五年、裁罰六十萬元罰金,全案仍可再上訴。"

網路截圖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