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

(苗栗)合法淪非法?檢警搜索當舖業

苗栗檢警昨天搜索、約談苗栗縣9家當舖業者,有4人被諭知交保;檢警表示,當舖業者依規定僅能收取4分的月利率,利率5分的管理費也只能收一次,但有業者每月收取9分利並重複收取管理費,涉嫌重利罪。
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表示,苗栗縣有部分當舖業者密集播送廣告,宣稱是「提款機」、「免留車、萬物皆可借」及迅速撥款等,違反一般借貸必須徵信、提供擔保品的做法,反而類似地下錢莊的手法。(訊息來源:自由電子報 - 合法淪非法?檢警搜索當舖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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