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

(泰安)道路缺護欄,苗縣府判賠70萬

新竹縣警察局警員朱自賢去年酒後駕車,行經苗栗縣泰安鄉苗62線時衝出護欄,造成同車友人周榮宏死亡,周妻質疑車禍地點的彎道路邊沒有防護欄,請求國家賠償。苗栗地院認為公務上確有疏失,判決苗栗縣府必須賠償周妻及子女約70萬元。(訊息來源:自由電子報 - ﹝酒駕致友人死﹞道路缺護欄 苗縣府判賠7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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